延黄三驻办发 (2019) 60 号
延长至黄龙高速公路第三驻地监理办
关于对施工五分部施工便道未防尘
处罚的通报
施工总承包:
根据总监办在 3 月 15 日下发的《关于下发文明工地施工控
制要求的通知》《政黄总监发【2019】96 号) 文中的第四条(便
道防尘)的要求,每施工分部安排专人负责便道养护,必须配备
足够的酒水车用于便道防尘洒水,确保施工便道不扬尘,于 3
月 17 日前落实到位,对于不严格落实的分部根据严重程度一次
性处于 50000-100000 元的罚款。
我办3月 11 日对施工五分部文明工地及施工便道进行了检
查,发现施工五分部沿线便道未及时进行酒水降尘,便道坑洼,
浮士较厚,车辆通过时扬尘严重,车辆无法行走。为此,我办
下发了《关于对各施工分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璨黄三
驻办字 (2019) 54 号) 的红头文件,要求施工五分部加强文明
工地的施工,施工便道定期酒水养护,但一直未能整改到位。
根据总监办下发《关于下发文明工地施工控制要求的通知》(牙
黄总监发【2019】96 号) 文的要求,对施工五分部未按总监办
文件要求落实。经与总监办研究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