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条为全面地发挥公园的游憩功能和改善环境的作用确保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第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新建扩建改建和修复的各类公园设计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附属绿地设计可参照执行第条公园设计应在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应正确处理公园与城市建设之间公园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以及近期建设与远期建设之间的关系第条公园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和市政设施等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一节与城市规划的关系第条公园的用地范围和性质应以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为依据第条市区级公园的范围线应与城市道路红线重合条件不允许时必须设通道使主要出入口与城市道路衔接第条公园沿城市道路部分的地面标高应与该道路路面标高相适应并采取措施避免地面迳流冲刷污染城市道路和公园绿地第条沿城市主次干道的市区级公园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必须与城市交通和游人走向流量相适应根据规划和交通的需要设置游人集散广场第条公园沿城市道路水系部分的景观应与该地段城市风貌相协调第条城市高压输配电架空线通道内的用地不应按公园设计公园用地与高压输配电架空线通道相邻处应有明显界限第条城市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