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评分标准
根据《招标采购法》、《招标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招标采购项目实施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办法、步骤及标准。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标步骤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
(一)符合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检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以下条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投标将视作无效投标:
1)投标人不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的;
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的;
4)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投标文件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报价,且未申明以哪一个报价为准的;
8)服务内容、服务时间、人员数量、付款方式不能满足要求的;
9)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被视为无效投标其它条款的。
(二)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包含三部分:技术评议、商务评审和价格评审。
1、商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议并依据“评分细则表”中的分值进行评分。
2、技术评议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议,并依据《评分细则表》中的分值进行评分。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技术方案中的响应与原版技术方案不符且没有提供有效技术方案资料进行说明的,或提供虚假资料投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