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投资合作协议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邮寄地址:
乙方: 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公司地址:
甲方为中国大陆自然人,拥有一定的个人资产,有投资意识。乙方为互联网公司,旗下运营的
是一个文化创意产业众筹融资平台(以下简称“ ”),通过展示有潜力的优秀众筹项目,推荐给投资人,实现资金和项目的匹配撮合。
甲乙双方秉着平等自愿、合作共赢的原则,就甲方通过 委托乙方投资本协议项下网剧众筹项目事宜,约定条款如下:
定义
以下词语在本协议中具有如下含义:
制作预算:指经由甲乙确认的为完成影片拍摄的制作预算。
发行区域:全世界所有国家和地区。
宣发费用:指用于宣传、推广和发行影片的费用。
影片发行:通过行使及利用影片的全部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权、放映权、电视播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音像制品版权、片段使用权、出租权、一切新媒体权利及根据全世界任何地区现在及将来的法律创设的全部种类的著作权及相关全部权利),自行或授权他人向公众提供影片、收取收益。
项目方: 有限公司
一、项目简介
1、影片片名:
2、网络剧长度:
3、网络剧类型:
4、发行平台:
5、主创班底:双方同意影片导演及主创安排如下:
总制片人:
导演:
编剧:
主演:
6、本片开机时间:
7、本片预计上映档期:
二、融资规模及及收益分配
本项目拟融资人民币 元整(¥ ),占项目总收益的 %。
三、众筹条款(包括条件、方式等)
本项目进行众筹的总额度为人民币 元整(¥ ),认购起点为人民币 万元(¥ ),最小递增额度为人民币 万元(¥ )。
投资期限:自甲方投资之日起至收益结算完毕之日止。
甲方须在演娱派平台上注册,完成实名认证、手机认证后,方可投资该项目(具体投资方式见
网站平台)。
甲方所承担的费用:
1、前期收取总融资额的 %作为平台佣金
2、投资收益(扣除本金和税金之外的纯收益部分)的 %将支付给乙方作为众筹投后管理费用。
甲方的投资份额将由乙方代持。
四、投资金额及收益分配计算
1、甲方对本项目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小写:¥ )。
2、收益结算期限:具体结算周期以项目方与发行平台签订的发行播放协议为准。结算时,按照甲方投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甲方收取结算资金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账户信息如发生变动,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因账户信息错误或无效导致的结算资金到账不及时等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项目方承诺
1、项目方承诺乙方众筹所得的资金全部用于该剧的制作、宣传、发行等工作,不得挪用;项目方承诺该剧产生收益后优先偿还乙方投资份额 万元整(小写:¥ 万元)后再按各自比例分配;项目方承诺该剧制作完成后 个月内安排上映等工作,如果超过 个月时间视为违约,项目方赔付乙方总投资款的 %作为违约金,超过六个月未上映乙方有权要求项目方退还乙方总投资款并一次性支付 %的违约金;项目方承诺为了该剧利益的最大化,该剧播映模式定为“互联网+电视台”模式,以互联网播映为主,电视台播映为辅的模式,互联网、电视台的播放先后顺序以具体发行实际情况为准。如因该剧本身问题造成不能在互联网和电视台播映则视为甲方违约,由甲方承担乙方投资份额的20%作为违约金。
六、风险提示
乙方作为演娱派众筹平台的运营方,在此向甲方(即投资者)作出如下风险提示:
本项目不承诺保底保息,无论最终播放收益如何,投资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投资人应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投入本项目,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本项目。
本项目的投资建议及投资决策乃依据近两年中国网络影视的发展情况以及各大视频网站对网络剧的支持力度的分析作出,并不能保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