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位出租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
地下停车位,
车位号码是
号。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租
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
甲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
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
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
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置;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