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转让协议书
公司: (下称受让方)
公司: (下称转让方) 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总金额、交货日期:
设备名 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含税单价
总金额
交货日期
小 计
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一次性支付货款 元。
结算方式:银行电汇方式付款。 第三条 设备交付时间: 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货款后七天内,转让方将机器等设备交付给受让方。
第四条 交接验收 在本协议生效前,转让方允许受让方无偿使用设备及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由受让方将设备运达约定的交货地点,对设备的各种要求见交接清单。 第五条 费用负担 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中,单方要求变更合同的,必须在约定的交货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且须经对方的书面认可。 2、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3、转让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应及时通知受让方,并附当地有效证明。转让方收取受让方转让款15日后,未及时交付设备,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按照协议每天支付设备金额的0.2%支付违约金,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继续履行合同。转让方在30天内不交付设备,视转让方中途毁约,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在合同签订合20天内未支付设备款的,视受让方中途毁约,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 4、转让方交付资产中,如因转让方的过错,由转让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如造成受让方不能使用,所产生的费用有转让方负责; 第七条 合同生效、其它事项: 1、本协议经受让方、转让方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