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第一条通风设施的砌筑由通风队负责完成,要求必须按计划,
按标准,保质保量完成,保证系统完整、可靠、合理、经济。
第二条各类通风实施必须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构筑,不符合质量要求不得交付
使用。
第三条各类通风实施必须建立台帐,登记编号,明确责任人、规格尺寸、砌筑时
间等,做到台帐与实物相符。
第四条严格执行循环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周一次,做到实施完好,符合各种要
求。二通风设施安全管理要求一、密闭:
名密闭外5 米内支架完好,无片孝、杂物、洪泥积水。
回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图客闭前应设置桥栏、警标、检查牌,并有瓦斯检查。
二、风门:
名每组风门至少保证两道,主要进回风巷之问必须安装反风门。
回两道风门的距离,行人风门至少5 米,行车风门必须保证一列车长度 ,且不
能同时打开。
轿风门墙不得漏风,风门不得变形,否则必须尽快修理完善。
力主要进回风风门设专人负责开闭管理,其它风门能自动关闭,过往行人要严格
执行随手关门制度,否则必须严肃处理。
风门前后不得堆放杂物,洪泥积水。
三、风密;
加调节风窗必须设在风门〈闭墙) 的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