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房屋建造、分配协议书
甲方【次) :
乙方(公公、和让下) :
两方〈大伯) :
为促进家庭和谐,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乙方家宅空地新建
房屋今后的分配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所述房屋为新建房,是由甲方夫妻二人出资所建。房尾新建出
资的款是由甲方的丈夫〔乙方的次子》 向甲方母亲借款的七万五千元、甲方夫麦二
人结婚的彩礼钱两项组成。〔甲方元夫向甲方母亲的借款行为属于甲方式夫的个人
行为,该笔债务不属于甲方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
第二条: 甲方的丈夫必须写下对甲方母亲借款七万五千元的欠条,不得口头协
议。《〔甲方的母亲把七万五千元落实于甲方丈夫时,甲方丈夫仍没有给予甲方母亲
借款欠条,此协议的第一、二条可以作为借款的任证。)》
第三条: 本协议所述房屋,建造、建成均由甲方夫妻二人共同承担。甲方夫妻
为房屋建造、建成的出资方,房屋由甲方夫妻二人及其子女共同居住。房屋的所有
权归甲方夫妻二人共同享有。
第四条: 本协议所述房屋,未经甲方夫妻二人共同同意,在甲方夫妻二人享有
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期间,乙方、两方对房屋不具有任何处置的权利。
第五条: 本协议所述房屋在甲方夫妻二人使用居住期间,如需维修、装涡等,
乙方、两方承担部分维修、装潢费用的情况下,乙方、丙方不得以维修,装潢出资
为理由,对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六条: 本协议不改变甲方夫妻二人对乙方应尽的法定贿养义务,也不改变甲
方式夫对甲方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七条: 本协议所述房屋,甲方夫妻二人在使用居住期间,由于政府规划、征
用或者其他情形下,需要拆迁,拆迁所得任何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