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楼安全、消防、卫生管理制度
为改善宿舍楼教职工生活环境,保障教职工生活的安全与健康,强化宿舍楼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
1 、为落实海淀教委安全管理条例,入住学校宿舍楼的教职工必须与学校签订《宿舍楼入住协议书》,所有在住教职工必须遵守《 宿舍楼安全、消防、卫生管理制度 》并尽相应的安全义务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2 、各住户不得将自已的房间、床位转租、转借,不得随意留宿校外人员,确需留宿家人,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报告楼长或学校办公室登记。私自转租转借校方收回其住房。
3、 住户加强防火、防盗、防毒的安全意识,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自家物品的严格看管,厨房门钥匙不得随意外借,厨房无人时要随手锁门,确保饮食安全。
4、 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人走关窗锁门。
5、 楼道内不准堆放杂物、私设炉灶、私改线线路、私拉电线、私自修理供电设施和焚烧物品。
6、 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拴挂蚊账。
7、 不准私自使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不准拆卸水暧设备、电器设施。
遇有坏人侵扰、偷窃破坏,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二、消防管理制度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住户房主为第一责任人。
1 、楼内的消防水龙、灭火器等各种防火设施,除专管人员任何人不得随意损毁,挪动。各厨房配备的消防器材四周不准堆放杂物,确保防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