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朝阳区2010年度重点发展领域
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落实“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进一步加强我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北京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拟在我区开展2010年度重点发展领域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领域
此次调查重点发展领域包括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现代制造业等,主要有以下七类:
(一)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 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高新技术企业;
(二)金融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现代物流业、交通运输业和商务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企业;
(三)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旅游、休闲娱乐等文化创意企业;
(四)机电产业、交通运输设备产业、医药产业等现代制造企业;
(五)区属国有重点企业、我区重点支持企业;
(六)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来京投资企业、驻京研发机构、在京产业技术联盟及重大投资建设项目;
(七)教育、卫生、科研、文化、体育等事业单位。
二、国内高层次人才标准
一般应在受聘单位工作1年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相当资格、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会计事务所担任高级技术职务或中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的管理人才或研发技术人才;
(三)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的主要项目完成人;
(五)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连续两年以上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相当职务的高层管理人员;
(六)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学者,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职称或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七)经北京市文化创意人才认定委员会认定通过的优秀专业人才;
(八)在技术改造、技术成果转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等方面掌握关键技能、解决技术难题,创造先进操作技术方法提高生产效率,近5年内曾取得省部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前5名的高技能人才;
(九)在首都郊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应用推广、农产品加工营销及种植、养殖、农村文化活动骨干等农村实用人才。
三、海外高层次人才标准
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京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二)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知名律师(会计、审计)事务所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才或研发技术人才;
(三)在国际组织、国外政府机构、著名非政府组织中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的专家、学者;
(四)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
(五)拥有符合北京市重点发展产业、行业、领域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
(七)发展潜力大、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