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有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进一步认清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客观需要。坚持党的领导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根本上讲是一致的。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可以及时地把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成为全体人民的行为规范和共同行动,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人大工作开展得如何、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体现了同级党委执政水平的高低和执政意识的强弱。因此,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必须从维护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坚持和完善这一根本制度的自觉性。
第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途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从政治上、组织上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的最好政权组织形式。实践证明,这一制度合国情、顺民意,具有无比的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当前,建设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人民民主具有重大意义。
第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打造杭州RBD,构建和谐新城区”战略目标的重要保证。要在激烈竞争中稳步发展,实现“打造杭州RBD,构建和谐新城区”的战略目标,需要全区上下的拼搏奋斗。在这一伟大的历史进程中,人大及其常委会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只有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政治优势,才能更好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和组织全区人民同心同德,共同奋斗;只有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民主法制建设主导力量的工作优势,才能不断推进依法治区,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只有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组织优势,才能更好地形成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只有发挥好人大代表分布广、素质高的人才优势,才能为“打造杭州RBD,构建和谐新城区”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
总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的实现,关系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兴衰成败。我们要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质特征的认识,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广阔前景的认识,充分发挥人大的作用,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全力保证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
尊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位,保证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是党委对人大工作实施领导的主要任务,也是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区委应充分发挥核心保证作用,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
第一,要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要把人大工作纳入区委工作的总体布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工作。一方面要健全区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区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要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党组通报,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涉及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先应向人大常委会党组通报。区委每届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对一个时期的人大工作进行部署;每年要定期听取人大工作专题汇报,全面了解人大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另一方面要进一步规范区委与人大的关系。要坚持总揽但不包揽、协调但不代替,充分尊重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地位,使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凡是应由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决定的事项,都要依法提交并履行法定程序。区人大常委会要自觉接受区委的领导,涉及决定重大事项、加强监督以及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等重大问题,都要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以更好地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策体现落实到人大工作中。
第二,要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关键是要支持人大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职能。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从各个环节上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区委对事关全局、长远和人民根本利益的大事作出决策,同时还要通过人大及其常会作出决议决定;政府部门要主动提请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讨论和决定。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后,区委、区政府要加强协调和引导,促进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和人大意识,尊重和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在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报告工作、办理代表建议意见和接受人大的视察、检查、评议等方面,要做到态度端正、行动自觉、措施落实。要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有机统一,凡是党委推荐需要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免的干部,事先要征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对于多数代表或委员不同意的人选,不能匆忙提出。凡是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干部,在选举或任免前,不得对外公布,不得正式到职或离职;在法定任期内确需调整的,要事先征求人大常委会党组意见,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三,要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级党组织及宣传部门要把人大宣传工作作为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对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宣传,加强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宣传,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民主法制意识和人大意识。要深入开展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学习和教育,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有关内容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把人大制度的基本理论列入干部培训的内容,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自觉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
(三)落实举措,切实推进人大及其机关建设。
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切实加强人大及其机关建设。这也是加强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保障。
第一,要加强人大常委会的组织建设。根据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性质和自身特点,要进一步优化人大常委会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特别是要增加熟悉、经济、科技、文化等工作的人才。要把议政水平和参与决策的能力作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选的重要条件,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整体素质与所担负的职责任务相适应。要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和人大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加强、充实、调整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并不断深化街道人大工委建设,积极发挥街道人大工委的作用。
第二,要重视和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人大机关干部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人大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纳入区委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大对人大干部的教育、培养、使用的工作力度,通过选调、培训、挂职、交流等渠道予以锻炼和提高。要切实加大人大与党委、政府机关之间的干部交流力度,注重从人大选派干部到基层和同级党政机关任职、挂职,采取切实措施有计划地实现人大机关干部和其他机关干部的双向交流。
第三,要切实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从人大工作的实际和需要出发,切实帮助解决人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要在办公条件、工作经费、后勤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各项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要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提供物质保障、时间保障和司法保障,支持各级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要维护代表合法权益,对妨碍代表执行职务或侵犯代表权利的事件,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努力把全区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打造杭州RBD,构建和谐新城区”是我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中心工作。人大工作要紧紧围绕这一中心,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促进发展作为依法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第一,要增强核心意识,自觉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接受区委的领导,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了解和领会区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自觉围绕区委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要及时地通过法定程序把区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意图,变成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决定、决议,并保证其实施。要建立健全向区委请示汇报制度,重大问题和重要活动要及时向区委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切实发挥核心保证作用,带领人大的党员干部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保证区委意图的贯彻实施,真正把加强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三者统一起来。
第二,要增强中心意识,依法履行职能。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主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行职能。一是要认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