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GIS的昆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系统研究
高雪梅 丁娟
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
【摘要】
昆明是一九八二年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近年来,昆明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风貌和不少文物古迹及其环境正面临着过度开发、违规建设等带来的种种危险。GIS技术是用于获取、存储、查询、综合、处理、分析和显示地理空间数据及其相关信息的计算机系统。应用GIS技术对历史文化遗产实施监管具有数据可靠,科学有效,及时反应,决策主动、科学有效的优势。
关键词:昆明,历史文化名城,GIS技术,保护管理
1. 研究背景
昆明是一座具有二千多年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的城市,是滇文化的发祥地。丰富的文物古迹和园林名胜,得天独厚的气候和自然山水环境,使昆明在一九八二年被国务院列为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 ,同年编制的《昆明市总体规划》中,把“历史文化名城”定为昆明主要的城市性质之一。但是由于长时间自然和人为的因素,以及日益加重的环境污染,特别是近年来,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昆明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风貌和不少文物古迹的环境遭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有的已濒临绝境。目前我国对文化遗产的管理模式缺乏科学的手段 , 存在获取信息成本高,信息不对称等缺点,保护规划的执行难以落到实处,后期的保护管理也较为困难。这需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从信息的获取、存储、查询、综合、处理、分析、显示地理空间数据和建立公众交流平台等方面进行改进。而《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公约》更是要求签约国要“加强科学技术的研究和考察,改善工作方法,使国家得以消除威胁遗产之危险”。
地理信息系统(GIS)属于空间信息系统,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迅速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的科学技术。它作为计算机技术、地理、遥感、测绘、统计、规划、管理学和制图学等学科交叉运用的产物,代表了现代计算机应用技术和其它学科相互渗透的发展方向。GIS是由计算机硬件、软件、地理数据和人设计的有效地获取、存贮、更新、操作、分析和显示所有地理信息的集成应用系统。运用GIS技术和实地勘测等技术结合公众参与,随时发现保护异常情况,将有关信息及时集中、归纳并快速反应。为查处违法建设行为提供技术支持;为依法行政提供依据,保证国家文物和规划行政部门及时获取历史建筑、古遗址、历史地区及其背景环境的监管信息,掌握管理的主动权,依法行政。另外,GIS还可用作与公众交流保护策略及促进与在遗产资源内或附近的其它政府部门合作的工具。总之,这一监管方法科学有效,数据可靠,能够做到随时发现,及时反应,信息畅通,决策主动。因此,应用GIS技术对历史文化遗产实施监管的需求是十分迫切的。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2.1 国外研究现状
在世界范围内广泛施行的文物登录制度实际上是文化遗产管理的重要方式和内容。这种制度的特点是基础调研的面广、量大、周期短、节奏快、适应性强、强调公众参与。这就意味着海量的文物信息一旦登录进这个清单后 ,就可用计算机数据库进行高效管理。欧美、日本等国家已经建立起国家考古数据库、国家历史标志景观数据库、国家登陆文物信息系统等大型数据库。这些数据库所包含的文化资源都是与空间位置相关的 ,并且一般都直接含有地理坐标等空间位置信息 ,因此将它与 GIS相连接 ,就可实现基于位置的文化遗产的查询和管理。
2.2 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目前实行的文物指定制度,是一种非常专业化的活动。无论是文物建筑的普查、申报还是审批,仅限于相关职能部门和少数专家参与,普通公民极少参与到文物建筑的指定和保护工作中去。指定指度存在效率低、公众参与度不高的缺点,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保护措施不到位,大量保护对象有名无实的现象。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采用 GIS技术进行保护规划和保护管理的实践少之又少。到目前为止 ,国内只有胡明星等从单个聚落或历史街区的微观角度作过一定研究 ,而且均是借助于通用的 GIS软件平台 ,结构松散,GIS方法也仅参与了其中的某一两个环节 ,比如在前期资源调查中应用 GIS进行一定的分析或在后期成果表达中应用 GIS进行制图输出 ,但真正利用 GIS全面参与管理或建立业务化的数据库尚不见诸于文献。
3. 总体目标与技术路线
基于上述分析,昆明市历史街区与建筑保护办公室与昆明市测绘研究院合作,对昆明市行政辖区内的文物古迹、历史街区、名村名镇展开广泛而详尽的调查,并尝试运用成熟的GIS技术建立相关数据库和监管系统。
3.1 总体目标
1)采用GIS技术,对各种与文物保护法规相抵触的违法建设和不良发展倾向及时进行监测,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系统具有及早发现建设异常情况和预判的功能。
2)建立在公众信息平台,使公众监督成为系统运行的信息基础,进一步促进公众增强文物保护的意识。
3.2 技术路线
GIS有很强的空间分析及属性查询能力,运用GIS技术对历史遗产进行管理的路线分为数据库建设、监管系统建立两个部分。
1)数据库及其相应的GIS应用于系统的功能
采用数据库技术进行文物保护管理基础资料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当务之急。监管体系的基础数据库大致包括:
(1) 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数据库:建立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公文数据库,以关键词、内容、发布日期、发布机关等为查询条件,快速查询与检索,为执法提供法规依据。
(2) 历史建筑、古遗址、历史地区保护规划数据库:建立历史建筑、古遗址、历史地区保护规划信息数据库,将搜集输入、更新现有文物保护区域规划数据(包括近期、中期和远期规划),特别是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建筑控制地带等区域规划数据,并以图名、坐标、文物点名称、规划日期等查询检索条件,实施管理与查询。文物保护及监督文物保护的执行。接受和管理社会举报信息,接受社会对文物保护工作提出的建议信息,及时或定期向举报者或社会公众反馈处理结果,答复建议的处理意见,从而加强全社会保护文物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
(3) 历史建筑、古遗址、历史地区现状信息数据库:搜集、输入并更新现有文物保护区域现状数据,以图名、坐标、文物点名称、规划日期等查询检索条件,实施管理与查询。这是文物保护监测的主要数据库,将提供执法的证据。在该数据库下,将建立于模块,接受和处理来自文物保护监删技术体系的各类数据(包括影像数据、矢量数据、元数据等),如遥感数据接收与处理模块、特征点地理定位数据模块、与规划数据对比分析模块、文物组群重要性评估模块、类似案例比较模块、决策支持模块等。诵过一系列模块化的处理,获得保护异常精确的监测数据,给出各种分析图表、数值、建议文本等,为快速反应提供支持。
(4) 历史建筑、古遗址、历史地区背景环境数据库:搜集、输入并更新现有历史建筑、古遗址、历史地区背景环境现状数据,包括道路、水系、植被等信息、人文环境现状与发展趋势、规划建设现状及趋势与影响、污染源类型与分布等。在该数据库下,将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