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合同法》和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及范围: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各类经营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数量、日期、具体内容等;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定价策略,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等;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各类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内部文件、管理制度等;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项目设计、经营产品的各类技术指标及特性等;
5、甲方客户的商业秘密;
6、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创造的与以上内容有关的资料,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均属本协议规定范围内。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公司秘密;
2、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任何秘密;
3、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公司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秘密;
4、如发现公司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5、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公司秘密;
6、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得兼职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兼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公司秘密。
三、保密期限
1、 劳动合同解除 年内;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经营活动带来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予以降职、降薪或罚款等的处分;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轻微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且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并有权要求追加经济损失赔偿;
3、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处罚,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