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知识产权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签约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员工在职期间知识产权归属事宜协商一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知识产权归属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在以下情况下自行、与他人共同开发的任何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著作权或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具体如下:
1、在乙方本职工作范围内的;
2、在履行甲方分配其他工作范围的;
3、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的,包括甲方的资金、电脑、设备和零部件、原材料、保密信息等;
4、乙方离职后 两年 ,从事与甲方的本职工作或与甲方分配工作有关的工作。
二、 员工协助义务
1、向甲方披露所有信息和数据等;
2、签署为甲方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文书,包括申请书、说明书等;
3、应甲方的要求,签署转让知识产权的所有文书。
三、 合同效力
本合同的效力不因乙方就职其他公司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