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发改物价2010673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殡葬火化费运尸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省民政厅各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请予调整我省殡葬收费标准的函云民函2009147号收悉鉴于我省制定的部分火化费运尸费收费政策已不适应近年来殡葬火化成本费用不断上升火化设备设施更新改造的变化为保证全省殡葬事业的健康发展推进殡葬服务收费规范工作维护丧属和殡葬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省殡葬火化费运尸费收费政策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火化费标准管理方式一火化费收费标准按平板炉拣灰炉两类炉型制定二省级制定火化费区间收费标准各地具体执行的收费标准由州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省定区间范围内根据当地实际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兼顾社会承受能力的原则核定并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备案二火化费收费标准一平板炉火化费收费标准为每具240元至380元二拣灰炉火化费收费标准为每具500元至700元三12岁及以下儿童遗体火化费实行减半收费政策各殡仪馆在火化遗体时应向丧属提供免费的休息场所或设施三运尸费收费标准一普通型殡仪车购置及改装费用在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