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F20142723合同编号SHLJ非居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试行版生活垃圾产生单位甲方生活垃圾收运单位乙方生活垃圾处理费结算单位丙方二一四年七月使用说明2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非居民生活垃圾产生单位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与生活垃圾处理费结算单位之间计量计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关系2合同中的横线处均可由三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具体内容对于未实际发生或三方未作约定的应当在横线处划以示删除后为待选内容应当以划方式选定3三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4有关名词术语解释1生活垃圾产生单位甲方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非居民单位2生活垃圾收运单位乙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专业服务单位包括具有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许可的企业和各区县承担环境卫生作业的事业单位3生活垃圾处理费结算单位丙方在各区县人民政府监督指导下设立并经本区县财政部门授权专项负责本辖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核定收缴结算的单位4收集运输乙方将生活垃圾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