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清运合同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为了酒店内生活垃圾管理及符合环保要求,给宾客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清理、运输甲方位于酒店内的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61号西部电子商城步行街东街353号南楼3,4层
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的地址为: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61号西部电子商城步行街东街353号南楼3,4层(不含建筑垃圾);
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全部清运完毕,每天至少清运一次或两次;
清运时间:冬春季每天早上8:00-9:00,下午15:00-17:00,夏秋季每天早上6:00-8:00,下午15:00-18:00,
二、承包期限
1、乙方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接受甲方委托清运生活垃圾的工作。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收取甲方垃圾池内的生活垃圾清运费按照450元/月标准收取。
2、结算方式:每月15号前结算上月垃圾清运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可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临时履行清运义务,收到通知后乙方须配合甲方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委托清运的垃圾必须运送到垃圾场,按照符合环保要求的标准处理,不得未经处理随意倾倒。因倾倒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单位处罚、追偿的,则罚款和赔偿金由乙方承担。
2、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箱和漏箱”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箱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3、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车上垃圾在小区抛、冒、滴、漏,如发生 “落渣、漏渣” 等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清理干净。
4、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6、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