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号车位出租协议
承租方(甲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号车库**号车位
第二条 租赁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在租赁期间,甲方将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若甲方有继续出租的愿望,可考虑乙方优先承租。
第三条 租赁物所有权
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
第四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按月计算,按年支付。
2、在租赁期间,乙方须按照税后每月人民币***的租赁费用,共**个月,共计人民币*****,于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车位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租赁物的使用、维修、保养等费用
租赁物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租赁物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 租赁物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发生的租赁物的损毁(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灭失或损毁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当时市场价格全额赔偿甲方。
第七条 租赁期间的管理
1、在租赁期间乙方须遵守小区相关车辆的管理规定。
2、乙方不得在租赁期间自行改变车库的原有特征。
3、甲方收取的车位租金只限于乙方车辆停放车辆占用场地租金和车位物业管理费。
4、由于水灾、地震、爆炸等不可抗力或任何意外原因造成车位内车辆或车内物品等损害或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满时,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须与甲方签订续签合同。
2、甲方欲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甲方应返还乙方多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