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病人保密协议
甲方:黑龙江省长水河农场医院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住址:
确定诊断:
鉴于甲乙双方建立了医患关系,甲方已知悉乙方的病情,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第一章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第八章第六十八条第五小条规定,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