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院政字〔2013〕2号
菏泽学院
“5136”人才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建设创新学术团队,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我校整体学术地位和竞争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五年内,引进和培养5名左右在国内外同专业领域有重大影响的专家;10名左右在省内外同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30名左右在同类高校同专业领域有较高水平的学术骨干;60名左右校级优秀专业人才。建设并带动一批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具有创新能力的优秀团队,不断提升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二、人才层次
人才工程分为四个层次:
(一)第一层次人才:具有战略思维和创新精神,能紧跟国际科学前沿,在国内外学术界有较大影响,学术造诣较高,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专家。
(二)第二层次人才:在省内外同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能组织和带领创新团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与攻关的学科带头人。
(三)第三层次人才:具有较高教学、科研水平,能在同类高校同专业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的学术骨干。
(四)第四层次人才:教学、科研成绩突出,在相关学科专业取得一定成果的优秀专业人才。
三、入选条件
学风端正,治学严谨,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
(一)第一层次人才入选条件:
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
4.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5.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6.管理期内的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7.近五年内符合下列要求中的2项:
(1)973项目首席专家。
(2)863项目首席专家。
(3)国家级科学技术一等奖的前2位、二等奖的首位。
(4)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的前2位、一等奖的首位。
(5)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的首位。
(6)省部级社会科学一等奖的首位。
(7)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或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主任。
(8)国家级特色专业负责人或国家级精品课程主持人或国家级教学团队带头人。
(9)主持并完成国家基金重点项目。
(二)第二层次人才入选条件:
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国务院特殊津贴享受者。
2.管理期内的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博士研究生导师。
4.国家级教学名师。
5.管理期内的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
6.近五年内符合下列要求中的2项:
(1)国家级科学技术一等奖的前5位、二等奖的前3位。
(2)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的前5位、一等奖的前3位、二等奖的前2位。
(3)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的前3位、二等奖的前2位,三等奖的首位。
(4)省部级社会科学一等奖的前2位,二等奖的首位。
(5)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前2位、二等奖的首位。
(6)主持并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
(7)主持并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
(8)作为首位人员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领域核心A类以上期刊至少发表学术论文5篇。
(9)公开出版本人列首位或独立撰写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译著、国家规划教材)2部以上。
(10)获得国家2项专利以上(其中至少1项发明专利)。
(三)第三层次人才入选条件:
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省级教学名师。
2.管理期内的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主任。
3.近五年内符合下列要求中的2项:
(1)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
(3)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的前5位、二等奖的前3位、三等奖的前2位。
(4)省部级社会科学一等奖的前3位、二等奖的前2位,三等奖的首位。
(5)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前3位、二等奖的前2位,三等奖的首位。
(6)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完成过国家级项目。
(7)主持并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
(8)作为首位人员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领域核心A类以上期刊至少发表学术论文3篇。
(9)公开出版本人列首位或独立撰写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译著或省规划教材。
(10)获得2项国家专利。
(四)第四层次人才入选条件:
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硕士研究生导师。
2.省级品牌特色专业负责人、省级教学团队带头人、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负责人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
3.任期内的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4.近五年内符合下列要求中的2项:
(1)省部级科学技术一、二等奖人员,三等奖的前5位。
(2)省部级社会科学一、二等奖人员,三等奖的前5位。
(3)省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人员,三等奖的前5位。
(4)主持完成或主持市厅级以上立项的科研项目。
(5)作为首位人员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领域核心A类以上期刊至少发表学术论文2篇。
(6)公开出版本人列首位或独立撰写的专著、译著或教材。
(7)获得1项国家专利。
四、岗位职责
(一)第一层次人员任期内应完成下列目标任务:
1.每年在我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2.规划、指导本学科建设,组织学术团队。
3.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和研究生。
4.为我校争取到国家级项目,并指导完成。
5.以我校在职人员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领域核心A类以上期刊至少发表学术论文4篇,或公开出版列首位或独立撰写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译著2部以上。
(二)第二层次人员任期内应完成下列目标任务:
1.负责规划或协助规划、指导本学科建设,组织学术团队;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和研究生;完成承担的教学任务。
2.完成下列任务中的3项:
(1)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完成国家级教学、科研课题。
(2)主持完成省部级教学、科研课题。
(3)作为首位人员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科研奖励。
(4)作为首位人员获得省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5)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领域核心A类以上期刊至少发表学术论文4篇。
(6)公开出版本人列首位或独立撰写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译著、国家规划教材)2部。
(7)获得2项国家专利(其中至少1项为发明专利)。
(三)第三层次人员任期内应完成下列目标任务:
1.协助规划、指导本学科建设,组织学术团队;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完成承担的教学任务。
2.完成下列任务中的3项:
(1)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完成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课题。
(2)作为首位人员获得地厅级一等以上科研奖励。
(3)作为首位人员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4)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领域核心A类以上期刊至少发表学术论文3篇。
(5)公开出版本人列首位或独立撰写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译著或省规划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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