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教建盛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六 刘让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照《合同法》,甲方将东莞市当平麦元村黄竹园工
业区 A 标厂房二层租给乙方。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
本合同。
一、 甲方将面积为 120 平方米的办公场地租给乙方使用
二、 租赁期限为过年,即从 2011 年 06 月 01 日至 2011 年 05 月 31 日止。
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续租时,必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方能
生效,乙方租用该物业后,一切弗用均由乙方负责,( 如物业的水
费、电话赏、管理费 、卫生费、治安管理费及税务上的一切费用
等)
三、 租金及押金的缴交方式
1、 租金; 月租用为人民币 1000 元整
2、 押金; 签订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交付 1 个月租金为押金,合
同期满押金即退还乙方,同时,并交第一个月租金为人民币共
计: 2000 元整
3、 乙方必须于每月 10 号前交付当月租金,造期 10 天,视为乙方
违约,甲方有权将房间收回,且没收押金
4、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续租,固定装修不能拆毁
四、 如乙方中途决定退租,押人金不退回乙方-
五、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乙方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