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省、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 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xx年工作任务。下面,受党组委托,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全面履职尽责,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20xx年,我们以贯彻落实“两个责任”为主线,认真落实局党组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讲纪律守规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为推进国税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强责促廉,责任压力层层传导。一年来,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狠抓责任体系落实,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中心工作摆在同等位置,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4次听取党组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和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汇报,签订责任书27份。落实零申报、月报告、重大事项24小时报告和主要领导、纪检组长“双签字背书”制度。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和督办工作会5次,安排部署35项工作任务,分解主体责任清单119个,监督责任清单58项,层层传导压力,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细化到岗、明确到人。
(二)深学悟廉,崇廉尚洁氛围浓厚。党组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专题辅导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活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换届选举机关委员会,在三个分局、稽查局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员,在支部设置纪检委员,建立与纪委、检察机关交流沟通机制。扎实开展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确定的“七个一”活动,组织30余人参观宜昌市警示教育基地,剖析典型案件,建立廉政学习专栏,组织开展廉政书法、摄影、征文、知识测试、短信发送和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乡村、进家庭等活动,营造崇廉尚洁氛围,进一步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明纪倡廉,风险信息重点监控。全面落实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修改制定五大类77个制度,网上公示20个相关的法律法规,127名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召开18名特邀监察员会议,在分局设置纪检监察岗、举报箱和投诉举报电话。抓住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和节庆节点,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发放廉政提醒书、家庭助廉倡议书120余份,发布风险、提醒信息1782条,通过纪检监察内控系统,对17个疑点项目开展执法监察。报备审批婚丧喜庆事宜8人,考前预警谈话4人,履行重大事项备案15人。
(四)严查督廉,作风建设步入常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展“三清三查三审、三件大事、四项清理、四项整治”等专项检查,整治违规操办升学宴、违规插手涉税中介、办公用房等,驰而不息的纠正“四风”,严防“四风”反弹。组织开展日常纪律抽查和明察暗访25次,召开排查例会6次,核查处置问题5个,对7个部门负责人集体问责谈话3次,问题通报5次,下达监察建议书2份,提出监察建议11条。“一案双查”6户,对一般纳税人注销38户和17户疑点项目进行了执法监察。全年会议减少20%、发文减少14%、三公经费下降52%。在各级纪委组织开展的检查中,我局没有发生一起突出问题。
一年来,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之所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益于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得益于全局上下各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参与和倾力配合。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形势发展和任务要求相比,我们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两个责任”的落实力度还不够平衡,存在“上热下冷”;二是主体责任担负力度有待加强;三是监督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存在畏难情绪,担心得罪人、落埋怨;四是违纪违规现象仍未有效遏制,极少数人员存在执法不严、从税不廉、以税谋私、失职渎职等。对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建设,不利于xx国税事业的发展,更不利于税收现代化的实现。希望同志们能够戒骄戒躁,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聚焦监督执纪,党风廉政建设面临新任务
20xx年,是全面贯彻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总局明确的“改革引领、联动显效”之年,我们面临着“一个中心、五大攻坚战役”的重大任务,同时还要用好用活绩效管理。可以说,任务之重、时间之紧、困难之多,前所未有。因此,我们必须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坚持从严治党,始终履行责任担当,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国税工作紧密结合,为中心工作的完成提供坚实的保障。
根据省市局和xx市纪委的安排部署,我局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纪律、责任”两个着力点,聚焦监督执纪,强化责任担当,从严治党,标本兼治,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纪律审查,着力解决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定不移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为推进xx国税迈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按照以上总体要求,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
(一)挺纪在前,编织严密的纪律规矩之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拿起纪律这把戒尺,既要奔向高标准,以人格力量凝聚党心民心;又要守住底线,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决不越雷池一步。在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下,我们必须把纪律嵌入到每项税收工作之中、日常言行之中,用严密的纪律规矩之网,指导、要求和衡量我们的工作和生活。
毫不犹豫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纪律,是党的生命。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在树立“五种意识”、坚持“五个必须”的基础上,学纪律、用纪律、守纪律。要以党章作为必须遵循的根本行为规范,紧紧围绕《准则》《条例》两项党内法规,营造尊崇党章、遵守党规、维护党纪的良好氛围,促进党章党规党纪真正落实到位。围绕省、宜昌市局和xx市纪委“两学一做”、“三新”活动和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组织开展一次中心组学习、一次支部学习、一次集中培训、一次征文比赛、一次知识测试、一次检查督导等“六个一”活动,党员学习覆盖面达到100%。
重点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活动。“两学一做”是党的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是“讲纪律守规矩”的实践形式,是党内教育常态化的重要体现,其目的就是要解决党员干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重点是学,关键在做。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做。要弄清楚学什么、怎么学,做什么、怎么做。要开展以“关注小人物、解决小问题、重视小点子、树立小典型、创优小环境”为主要内容的“五小”建设活动,把“两学一做”专题活动,作为指导我们全年各收工作的“指示灯”和“导航仪”。
完善落实既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党的章程和各项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要围绕党章、八条规范、六大纪律,认真开展“三查三看三到位”活动,即:即通过检查学习情况,看认识是否到位;检查执行情况,看履责是否到位;检查遵守情况,看问责是否到位,形成学习带动落实、检查督促落实、问责倒逼落实的落实机制。要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作为重点,加强对组织收入原则、税收优惠减免、纳税服务和征管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坚决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作风问题。全面完善和落实我局已经制定的77个规章制度,做到用纪律约束人、用纪律规范人、用纪律激励人。
(二)强化担当,磨利严格的追责问责之剑
梁启超说:人生须知负责任的苦处,才能知道有尽责的乐趣。追责问责,是维护党章、严肃党纪的关键手段和有效措施,也是压紧压实责任的核心和关键。没有问责,我们的工作无法开展;没有追责,我们工作无法提高。只有强化责任担当,才能把我们的工作真正做到细处,落到实处。
实施痕迹管理,层层传导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各部门要对照“两个责任”清单中的任务内容、目标要求、完成标准,严格台账纪实和痕迹管理。落实省、市局正面引导和负面鞭策相结合的“双向共推”机制,形成明责、确责、考责、问责的落实链条,加强日常检查、专项巡查、重点抽查和考核督查力度,把责任落实到各个层面、各个环节。落实日常绩效管理通报模式,以绩效考评“指挥棒”倒推责任落实,以结果评价“成绩单”倒推过程管理,推动责任传导到“最后一公里”。
完善监督格局,落实销号制度。围绕六大纪律、坚持“四个着力”,对照宜昌市局党组所发的12号文件中的4类25个问题,结合“两学一做”活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分类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台账,严格对账销号,确保找准问题、整改彻底。进一步完善法规、财务、监察、稽查“四位一体”的监督格局,保证权力始终沿着正确轨道运行,有效防止权力蜕变和滥用,并借助外部力量,最大限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人员失和、行为失范。
界定问责范围,强化责任追究。今年,省局将结合《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在完善正面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制定配套的负面责任清单。宜昌市局也将出台责任追究制度,对问责范围、对象、标准、程序进行合理界定。我们要对照问责范围,结合我局实际,明确受益人问责范围,对有问题不查、有问题遮掩、有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对子女家属管理不力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三)有腐必反,保持坚决的常态严管之势
习近平总书记20xx年12月接受美国《华尔街日报》书面采访时,再次重申:反腐没有休止符。要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准确把握好“四种形态”(第一种: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第四种: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规范问题线索的处置方式,加大对政治违纪、治税违规、行事违德方面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常态高压之势,营造良好的税收人文环境。
正确把握常态严管形势。“四种形态”的新提法,彰显了从严治党的政治智慧,接续了十八大以来监督执纪“抓早抓小”的方法论,是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化,真正的意愿是关心爱护干部。反腐的形势不会慢下来、淡下来,而是将更深入、更全面、更注重从“高压严惩”到“常态严管”。我们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做好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综合运用的衔接配套。
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方式。严格按照问题线索五类标准确定的线索处置方式,落实线索双月报告和问题线索例会制度,努力实现问题线索“零暂存”,确保线索处置率100%;严肃线索处置纪律,对隐瞒线索,该报送不报送的责任人,将严肃追查,严格问责。要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采取部门负责人结合工作情况常态谈、纪检组长结合问题线索重点谈、党组书记结合勤廉表现定期谈的方式,规范问题线索的处置。
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制度,对稽查转交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实行全面“一案双查”,对涉税案件,既查处纳税人偷骗抗税,又查处国税人员在税收执法过程中的不廉行为。建立回访教育制度,加大对苗头性、轻微违纪问题的处置力度,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行政处分等多样化的处理方式。
(四)完善机制,应对随时的风险防控之变
随着社会化改革进程的加快,税收体制、征管体制也将发生极大的变化。我们处在改革的前沿,有着改革引领、争先进位的优势,但同时也带来很多不可预知的风险。因此,我们必须整合监督力量,提高监督效果,用完善的机制,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风险。
完善信息交换机制。加强信息的收集、比对与交换,提升廉政建设信息的融合性和监督防控的实效性。采取召开通报会、专题会、讨论座谈等方式,互通党风廉政建设信息,推行部门联合检查,加强内控机制管理信息系统与执法信息系统的信息比对与交换,使反腐倡廉工作信息无漏洞、无死角。
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税务稽查、优惠政策落实、个体户定调税、注销清算、资格确认、发票领购以及政府采购、资产处置过程中,严格按制度办理、依程序操作,监督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执法不严、违规操作、为税不廉、态度粗暴等现象的监督,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落实点名曝光、常态通报制,加大反面警示案例的震慑。
完善外部协作机制。充分利用社会监督、媒体监督、部门监督、相互监督的有效形式,建立健全外部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