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协议书
本合同终止协议书(以下简称为“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署。本协议当事人为
甲 与乙。
鉴于,甲与乙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合同(合同编号: )。
鉴于,经友好协商一致,甲 与 乙 基于其共同利益达成本协议以终止该 合同。
鉴于,本协议的当事人与 合同的当事人为相同当事人。
因此,考虑到上述前提、本协议所包含的承诺和约定,并确认本协议所需足额且适当的对价的充分性,当事人约定如下:
协议终止
本协议当事人现达成合意,解除并终止 合同。本协议经当事人双方签署并交付,即行生效。即使 合同或其所适用的法律中存在任何与之涵义相反的条款,仍不影响本协议的生效效力。合同就此予以解除并终止,其中任何条款不再发生效力。
免责
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就此永久性免除并放弃对于对方当事人及其总监、管理人员、雇员、股东、合伙人、成员、子公司、附属公司、代理商、代表处、债权受让方、债务承担方等(统称为“免责方”),以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方式,提出任何与采购合同相关,已知或未知、已察觉或未察觉的任何赔偿请求、要求、起诉、合同、协议、权利、义务、债务、损害、损失、费用等(统称为“权利主张”)。
三、不诉保证
本协议当事人现作出不可撤销之约定,双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就本协议所免责并放弃的权利主张或相关事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或诉讼请求,提起诉讼或其他此类行为。
诉权转让禁止
本协议当事人各方表示并保证,未曾也无意在现在或将来将任何在本协议中已免除或放弃的诉讼主张及其他权利转让给任何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