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房屋地址
甲方将位于 市 区 小区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 元。按 付款,每次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 元,共计 元.
3、租赁期内,水费、电费、网费、取暖费、物业费、燃气费、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5、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2、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3、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