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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甲方将 绿化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 绿化工程。
二、 施工地点及范围: 本工程位于 ,绿地总面积为 平方米。
三、 工程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按图施工,甲方按图验收; 2.绿地深翻 厘米,加工 厘米(包括土地平整、造地形等); 3.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养护一年(落叶树今冬明春种植,按具体树种种植起算); 4.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则须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实结算;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规格要求补植; 5.种植质量应根据市有关部门对绿化工程的要求进行验收。草坪应按地形铺设,要求平整度高,整体性强,自然泛水,铺设间隙不得超过一指宽。
四、 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万元整(人民币 万元整),一次性包干。
五、 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50%; 2.第二次付款,在草皮铺设过半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5%; 3.第三次付款,在工程验收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0%; 4.余款待一年养护期满、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施工期限: 本工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竣工。
七、 甲方委托 ,乙方指派 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协调工
八、 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甲方推迟验收,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