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版工厂企业供用水合同工厂企业供用水合同供水人用水人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用水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用水地址11用水地址为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约平方米12计费水表安装地点为13安装计费水表注册号为第二条供水方式21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供水22用水人如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否则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第三条水费结算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供水人按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供水价格收取水费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供水人按照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月日前交清水费水费结算采取方式因用水人表井占压损坏及用水人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12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不满12各月的已实际供水月份中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供水人不退还多估水费第四条供水设施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供水人设计安装的计费水表处以户表计费的为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产权分界点含计费水表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由受委托的单位有偿维护管理第五条供水人权利义务51在供电部门正常供电的情况下保障安全供水52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53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费滞纳金54如用水人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供水人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55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56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压的供水人提前1天公告第六条用水人权利义务61用水人应当在通水前支付有关工程其他费用62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63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费64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65用水人不得将自备水源或锅炉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各种设施与供水管网连接第七条水表71用水人应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72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73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74用水人有保护水表的义务对水表计量有异议的经质检管理部门授权的计量验定机构鉴定如计量误差未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的鉴定费由用水人支付如误差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的鉴定费由供水日支付75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半年超过水表公称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由于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时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用水人承担工料费当用水人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收费第八条节约用水对月用水量和年用水量超过水务行政部门规定标准的用水人对超计划用水额除正常交纳水费外还应当交纳加价水费第九条违约责任91供水人的违约责任1供水人违反合同约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10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包括罢工或紧急避险的原因或政府行为或供水设施损坏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2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压的供水人未公告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10的违约金92用水人的违约责任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一个月的供水人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于半年之内交齐水费和滞纳金后供水人应当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超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交齐欠费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2用水人擅自改变用水性质或向其它用水人转供水或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向供水人支付人民币5000元违约金3用水人将自备水源或锅炉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各种设施与供水管网连接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外应向供水人支付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第十条通知送达根据本合同要求所发送的通知或者其它通讯往来应用中文书写并且由专人或以挂号信函送达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供水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用水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所有的通知及其它通讯往来在下列首先发生的日期应被视为已正式送达1如专人专送则为收到之日2如采取邮寄则为寄出之日后5天以邮寄凭证为准3如由快递传送即为快递寄出凭证后的3天双方确认如送达地点需要变更的一方将于变更后的次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上述确认的地点所送达的文书不论是否收到均视为送达第十一条合同变更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供水人用水人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用水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用水地址11用水地址为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约平方米12计费水表安装地点为13安装计费水表注册号为第二条供水方式21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供水22用水人如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否则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第三条水费结算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供水人按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供水价格收取水费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供水人按照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月日前交清水费水费结算采取方式因用水人表井占压损坏及用水人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12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不满12各月的已实际供水月份中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供水人不退还多估水费第四条供水设施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供水人设计安装的计费水表处以户表计费的为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产权分界点含计费水表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由受委托的单位有偿维护管理第五条供水人权利义务51在供电部门正常供电的情况下保障安全供水52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53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费滞纳金54如用水人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供水人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55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56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压的供水人提前1天公告第六条用水人权利义务61用水人应当在通水前支付有关工程其他费用62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63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费64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65用水人不得将自备水源或锅炉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各种设施与供水管网连接第七条水表71用水人应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72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73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74用水人有保护水表的义务对水表计量有异议的经质检管理部门授权的计量验定机构鉴定如计量误差未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的鉴定费由用水人支付如误差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的鉴定费由供水日支付75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半年超过水表公称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由于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时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用水人承担工料费当用水人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收费第八条节约用水对月用水量和年用水量超过水务行政部门规定标准的用水人对超计划用水额除正常交纳水费外还应当交纳加价水费第九条违约责任91供水人的违约责任1供水人违反合同约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10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包括罢工或紧急避险的原因或政府行为或供水设施损坏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2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压的供水人未公告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10的违约金92用水人的违约责任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一个月的供水人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于半年之内交齐水费和滞纳金后供水人应当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超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交齐欠费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2用水人擅自改变用水性质或向其它用水人转供水或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向供水人支付人民币5000元违约金3用水人将自备水源或锅炉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各种设施与供水管网连接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外应向供水人支付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第十条通知送达根据本合同要求所发送的通知或者其它通讯往来应用中文书写并且由专人或以挂号信函送达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供水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用水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所有的通知及其它通讯往来在下列首先发生的日期应被视为已正式送达1如专人专送则为收到之日2如采取邮寄则为寄出之日后5天以邮寄凭证为准3如由快递传送即为快递寄出凭证后的3天双方确认如送达地点需要变更的一方将于变更后的次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上述确认的地点所送达的文书不论是否收到均视为送达第十一条合同变更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供水人盖章用水人盖章法定代表签字法定代表签字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