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文件文号: 发文单位: 收文单位:
下发日期:2011-11-15
各市招考办:
经研究决定,201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工作于2011年12月份进行,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并广泛宣传。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1.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对从省外迁入考生户籍、学籍的时限要求:从省外迁入的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在辽宁省报名,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高级中学学籍为三年,其中是往届毕业生的还须具备辽宁省高级中学毕业证书;从省外迁入全家户口的考生(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户口在一起的考生)在辽宁省报名,要求户籍迁入时间须在辽宁省高考报名工作开始前,应届考生的辽宁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满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