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全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7月11日召开后,我局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根据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的传达部署,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司法行政机关要全力投入、不负使命,切实把广大干职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全系统的力量凝聚到落实上级精神的行动中去。县局成立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扎实有效地做好参与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同时,要加强与政法系统其它部门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共同开展好这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为建设“平安明溪”、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安定稳定的政治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
全县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组织健全、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不断健全完善基层群防、群治、群控网络,积极为基层党委政府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当好法律参谋和助手。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职能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黑除恶工作。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减少脱管失控现象,巩固对黑恶势力罪犯的改造成果;加强安置实体和基地建设,努力把刑释解教人员改造成为能够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公民,预防和阻止刑释解教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不给黑恶势力的滋生提供可乘之机。
三、充分发挥广大律师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
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在当地已经或可能引起社会关注的犯罪案件,成立刑事辩护指导小组,对刑事辩护和代理工作统一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县律师所要切实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律师的业务指导。强化律师事务所和合伙人的管理责任,对本所律师代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的重要问题,必须及时向县司法局报告。积极引导全县律师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履行辩护职责,注意从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和运用法律等方面准确提出意见,全力配合司法机关做好刑事辩护工作,努力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在辩护中必须坚持“两个基本”(即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不纠缠于细枝末节,坚持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当事人负责,依法辩护,确保刑事辩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县法律援助中心要积极引导法援律师为受黑恶势力侵害的受害者提供法律救济,鼓励受害者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的罪行,拿起法律武器和黑恶势力作斗争。
四、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在打黑除恶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