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市、县“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全乡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乡党委、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9月底,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以打黑除恶为重点、全面整治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项斗争。为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政法委对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的“毫不妥协的向黑恶势力宣战,务必夺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的要求,按照“统一领导、公安为主、部门联动、广泛宣传、群众参与”的原则,迅速在全乡范围内进一步形成对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态势,为全乡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为我乡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扫痞、无痞治乱”,坚决彻底地摧毁一批浮在面上的违法犯罪团伙,深挖一批隐藏较深的犯罪同伙骨干,严厉打击一批影响社会稳定、侵害人民利益、扰乱公共秩序、阻碍经济建设等各类违法犯罪分子。 (一)、重点打击以暴力、威胁或其它手段,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群众,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生活秩序的带有黑恶性质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重点打击以暴力威胁手段对境内企业强买强卖、无理阻挠施工、强迫交易、干扰企业正常生产、销售和经营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重点打击盗窃破坏农用水利设施、电力设施、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重点打击非法组织、操纵、煽动群体大规模集体上访和无理上访,扰乱机关和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重点打击受雇于人、以替人摆平事端、索取债务为名,聚众摆场,扰乱公共秩序,或实施绑架、非法拘禁的违法犯罪活动。 (六)、重点打击街面“两抢”、入室盗窃和农村盗窃牲畜,城镇摩托车、电动车被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活动。 (七)、重点打击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伤害无辜或强奸、侮辱、拐骗、拐卖妇女儿童以及强迫组织妇女卖淫等流氓恶势力犯罪团伙。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摸排阶段(现在起至7月底).召开动员大会,成立领导组织,制定工作措施,落实目标责任。乡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印通告,分发各村各单位张贴,各行政村要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广发宣传发动,派出所、司法所、包村干部和基层村干部,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犯罪线索。乡“打黑除恶”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实行有奖举报,举报电话:5552110。派出所干警分片包村,深入群众摸排违法犯罪线索,填写《黑恶犯罪线索排查表》。凡确属有黑恶势力而未排查发现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破案时机和条件成熟的,要边摸排边打击,尽快突破一批案件,抓获一批涉黑、涉恶、涉霸、涉痞、涉乱犯罪的首要骨干分子。对大要案,要组织专门力量,专案专办,集中优势兵力进行侦破和打击。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乡“打黑除恶”领导小组依据前期摸排出的黑恶势力和涉霸、涉痞、涉乱案件线索,确定打击重点,划定整治的场所和区域,选择重点案件,集中时间,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体系,坚决查缴黑恶势力和霸、痞、乱犯罪全部违法犯罪所得,摧毁其滋生蔓延的经济依托,铲除其“保护伞”。
(三)检验、巩固打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向社会公布专项斗争的成果,并组织问卷调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在专项斗争中工作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乡党委、政府将大力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肃查处。同时,要把集中打击和经常性打击结合起来,不断完善情报信息搜集、分析研判、反馈机制;加强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全方位的防控系统,提高预防、发现、控制黑恶势力等各类犯罪的能力。 四、主要措施 各村、各单位一定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黑恶势力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充分认识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抓紧抓好打黑除恶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