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高考考场规则考生须知
具体的考场规则如下:
考生必须带好《准考证》,《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
为保证国家招生政策的贯彻实施,保障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保证高考顺利进行。原国家教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处罚暂行规定》指出:考试时,考生如在考场内吸烟、交谈、喧哗或影响考场秩序,或在答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考号或故意作标记以及在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就要扣除该科所得分数的30%~60%。其他还有对考生考试作弊的处罚规定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拟订的《考场规则》对考生在考试时应遵守的考场纪律作了如下规定:
(1)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考试必须的文具用品,如钢笔、铅笔、圆珠笔、圆规、直尺、量角器、橡皮和规定型号的计算器等,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本、报纸、草稿纸、修正液、手机、BP机等通讯工具。
(2)考生在每科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外语学科须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备查对。考试铃响后才能开始答题。
(3)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考试6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4)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问题(不能要求监考老师解释题意),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当众解答。
(5)考生答题时一律不准用铅笔(除作图和涂点可用铅笔外)或红色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并要书写在试卷规定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