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规章制度
一、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心,经常巡视全院安全用电情况,对室内外和公共场所的电线、插座、开关及其它电器设备,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避免和防止因电器设备有明显问题而发生触电或断线伤人事故。对全院电铃要经常进行检查维修,保持良好。
二、及时维修一般电器,做到小修不过夜,大修有计划。遇到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有关人员说明原委,取得谅解。
三、经常汇报工作去向,以便主管领导能进行调度处理应急事项。
四、熟悉全院线路分布情况,会应急处理常见问题。
五、对一般用电线路,电器进行改造或增设。
六、单位重要活动,必须坚守岗位,保证正常供电。
七、电工室特殊工种,应规范安全操作,复杂的电器工作不得一人单独进行。应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标志”、“警告标志”,应有持证人员带领工作,并对无证人员的工作安全负责。
八、配电室为单位要害部门,应定期进行检查,不得擅自让其他人员进入配电室。
九、做好节约用电工作和节约原材料工作,牢固树立节电意识,按照用电管理制度进行严格、大胆管理。
十、服从分配,完成其它指定任务。
十一、有事先请假,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十二、不得酒后上岗操作。
十三、对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