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美国真是民主国家,为何阻止上百万人投票?
英国《卫报》2019年11月7日刊登评论文章称,从严格的身份认证法到关闭投票点,再到清除选民名单,“选民压制”是一种策略,用以故意让美国少数族裔难以行使他们的民主权利。
1965年,马丁·路德·金从塞尔玛游行到了阿拉巴马州的蒙哥马利,来抗议南方白人立法者试图阻止非裔美国人投票。而在当时,塞尔玛的黑人数量超过白人,但在选民人数中只占2%。
2018年,金的表姐克里斯蒂安·乔丹已经92岁了。她来到乔治亚州亚特兰大的投票点,为中期选举进行投票,就和她在过去五十年中做的一样。但她被告知选民登记中并没有她的名字。
乔丹的问题并不特殊。虽然美国为举办“自由而公平的”选举感到自豪,同时投票权被尊为美国民主的基准,但日益增加的证据表明,有系统性的行为在制止越来越多的美国选民行使这项权利。
直至今日,在那些曾有选举歧视历史的州,1965年的《选举权法》案保证了联邦政府对他们的选举系统进行监督。(该法案取缔了南方许多州采取歧视性投票的做法,比如将识字测试作为投票的先决条件。)
然而,六年前最高法院的一项裁决从内部摧毁(Gutted)了这一法案(裁决表示《选举权法》第四部分违宪。 观察者网注),改变了这一状况。这意味着,那些州不需要再从联邦政府获得预先许可,就可以进行影响选举和投票程序的立法。换句话来说,这些曾有最恶劣选举歧视的州可以恢复到他们原来的状态了。
纽约大学布伦南中心发布报告表示,在过去的20年中,一些州已将障碍放到了投票箱前,比如实施严格的选民身份认证法,减少投票时间,禁止注册和清除选民名单。这些措施在2013年最高法削弱了《选举权法》时被推广,不仅打击了所有美国人,还给少数族裔、穷人、年轻和年老的选民带来了特殊负担。
这些州采用的、影响数百万美国人的措施,设计的目的就是压制投票,因此被称之为“选民压制”。
这些政策不仅威胁了催生《选举权法》案的民权时代的成果,同时又在威胁美国作为西方自由民主国家代表这一观念。
去年,美国前总统奥巴马表示:“我们是先进的民主国家中,唯一故意阻止民众去投票的。”
在2016年,超过三十个州用“选民压制”打击选民,导致非裔选民的投票率暴跌了七个百分点。对共和党来说这是一个“有效的杀伤率”,但对美国来说这是民主的致命打击。
为投票权而斗争
在美国,争取投票权的斗争自从建国以来一直都存在。1789年宪法规定,只有有财产的白人男性拥有选举权。19世纪废除奴隶制后,非裔才被允许投票,但当非裔政客开始赢得选举后,占人口多数的白人就开始设置制度限制。
国际比较表明,投票限制是美国民主的污点。比如,在澳大利亚,投票是强制性的。在瑞典,选民将被自动登记,在哈佛和悉尼大学学者编制的“选举诚信指数”中,美国排在科索沃和罗马尼亚等国之后。
美国在投票率上也落后于其他民主国家,大概55%的合格美国人在2016年选举中投票,而比利时和韩国分别为87%和78%。
党派立法者
在投票的每一个阶段,美国人都面临着他们居住地所带来的障碍。因为选举法是由各州党派的立法者——大多是州务卿——所制定并执行的。
在一些亲共和党的州,选民面临的困难始于需要出示身份证件以进行投票。全国立法者收紧了对于身份认证的要求——在美国7%的人没有带照片的身份证,非裔和西裔的比例更高。2016年,威斯康辛州就恢复了严格的选民身份认证法,表面上是为了打击欺诈,虽然专家们发现这种欺诈几乎不存在。
在总统选举阶段,一名律师安妮塔·约翰逊穿越了该州东南部的三个县,鼓励人们去投票,她陪同非裔选民去各种政府部门办理驾照,或者帮他们寻找登记所需的旧地址记录,在她看来,该州的政策显然在打击潜在选民。
然而并不是每一个州都有约翰逊这样的活动家,当特朗普以2.2万张选票的优势赢得威斯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