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总[2013]16号
关于规范全网退件标准的通知
总公司各职能中心(部门)、各省(区)、全体加盟商:
考虑网点利益成本,结合公司目前发展阶段,为了保证全国各网点的良性发展,现就全国各网点退件制定以下标准,请各网点严格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关于全国各网点陆运退件费用标准
1、全国各网点陆运退件分为省内退件和省际退件两个标准。
2、全国各省区内流通互退快件,按以下标准费用进行结算:
省区内(江苏、浙江、上海、安徽省默认为本省区内互通件):
10KG以内退件不收费用
10.1-20KG
20.1-30KG
30.1-40KG
40.1-50KG
10元/票
15元/票
20元/票
25元/票
50.1KG以上由双方自行协调处理
3、全国省际内流通互退快件,按以下标准费用进行结算:
省际内(不包括江苏、浙江、上海、安徽省之间互通件):
10KG以内退件不收费用
10.1-20KG
20.1-30KG
30.1-40KG
40.1-50KG
15元/票
20元/票
25元/票
30元/票
50.1KG以上由双方自行协调处理
二、关于全国各网点航空退件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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