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总[2013]16号
关于规范全网退件标准的通知
总公司各职能中心(部门)、各省(区)、全体加盟商:
考虑网点利益成本,结合公司目前发展阶段,为了保证全国各网点的良性发展,现就全国各网点退件制定以下标准,请各网点严格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关于全国各网点陆运退件费用标准
1、全国各网点陆运退件分为省内退件和省际退件两个标准。
2、全国各省区内流通互退快件,按以下标准费用进行结算:
省区内(江苏、浙江、上海、安徽省默认为本省区内互通件):
10KG以内退件不收费用
10.1-20KG
20.1-30KG
30.1-40KG
40.1-50KG
10元/票
15元/票
20元/票
25元/票
50.1KG以上由双方自行协调处理
3、全国省际内流通互退快件,按以下标准费用进行结算:
省际内(不包括江苏、浙江、上海、安徽省之间互通件):
10KG以内退件不收费用
10.1-20KG
20.1-30KG
30.1-40KG
40.1-50KG
15元/票
20元/票
25元/票
30元/票
50.1KG以上由双方自行协调处理
二、关于全国各网点航空退件费用标准
1、全国各网点航空退件不区分省内退件和省际退件。
2、全国各网点航空退件,按退件网点发出的航空成本价格乘以所需退件的实际重量进行计算,退件网点不得加收其它任何费用。
三、关于全国各网点退/转件操作规定
1、全国各网点退件一律使用原单退回。
2、所有网络内退(退回寄件站)转(转给本省或者跨省区域内其他客户或站点)快件必须使用快捷快递统一退/转件标贴,严格按退件标贴上所示的内容填写。
3、所有退/转件标贴必须贴在快件的左上方或者左下方,用大头笔根据退转件的目的地同时更改。
4、退/转件标贴上的内容必须使用正楷字体填写,如相关部门或者网点未按公司要求填写,导致退转件延误、丢失等相关责任,一经查实按公司仲裁理赔制度相关条款处罚,同时并追加每票20元/票的罚款处罚。
5、退转快件未使用专用标签的,一概按照20元/票处罚。
四、关于费用结算路由
1、全国各退件网点须先将费用汇入对口网点的账户上。
2、全国各网点确认退件,须按公司标准核算费用后,将费用以内部系统汇款形式汇入对口的网点账户上,严禁以现金的形式流通。
3、退件发出网点在收到费用后,须第一班次将快件进行退出,如因退件发出网点原因,造成快件延误转出,产生的延误责任,由退件发出网点承担。
五、关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