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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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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掉拥抱 上传于:2024-06-07
新型城镇化工作总结 同志们: 今天上午,XXX厅长和XXX主任就今后一个时期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非常强,希望大家按照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下午的工作座谈会主要是对20XX年的城镇化各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各市住建局分管负责同志、省住建厅城镇化综合协调处和发展指导处的有关负责同志。下面,我就今年的城镇化重点工作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城镇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化工作,省里成立了高规格的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书记、省长任组长,7个副省级领导任副组长,36个省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和省住建厅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住建、发改、农工办、公安、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国土、农业等10个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副主任,为全省城镇化加快发展提供了组织和领导保障。20XX以来,先后召开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新型城镇化推进会议及四次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全省城镇化重大事项和决策。省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城镇化专题汇报,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改革发展思路,系统部署各项工作。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都把城镇化工作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现进城落户1300万人以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两会”,都大篇幅对城镇化工作作出重点安排部署。城镇化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迫切需要加强城镇化工作机构,充实人员、强化职能,进一步增强综合协调能力,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去年12月份,结合机构改革工作,省政府调整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三定方案”明确,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置1名副厅级的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设立城镇化综合协调处和发展指导处两个处室,配备12名专职人员,城镇化工作力量大大加强,这在全国也是不多见的。综合协调处负责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标准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山东半岛城市群和城镇密集区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制定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的政策措施;承担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发展指导处负责指导各设区的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政策措施;组织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城镇化统计监测;拟订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推进城镇化工作再上新水平 今年是新型城镇化各项工作集中攻坚的关键一年,各地要继续强化统筹协调,突出工作重点,推动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形成合力、落到实处,确保新型城镇化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一)编制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规划。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规划是指导和引领市民化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编制并实施好规划,是推进“三个市民化”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基本遵循,也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6〕50号)的重要举措。2月24日,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山东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全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人口市民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各市要充分认识规划的意义和作用,把规划编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明确责任人员,落实编制经费,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一是进度要快。根据前期调度,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莱芜、临沂、德州、滨州、菏泽等13市已形成规划初步成果,下一步要做好与省规划的衔接,落实省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细化措施,完善配套政策,按程序上报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未形成初步成果的地市,要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经费,督促编制单位加快进度,尽快形成规划成果。各市要在6月底前完成规划成果上报,省里将根据各市规划编制情况适时组织专家评审。同时,各市要督促辖区内城镇化综合试点县(市),尽快完善规划成果。二是质量要高。各市要按照全省人口市民化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全面掌握“三类人”发展现状,深入分析人口转移规律和趋势,在充分尊群群众意愿和利益诉求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市民化目标任务、实施路径和配套措施。 (二)加快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体系。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围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国发〔2016〕44号文件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意见》《设立新的中小城市试点方案》《创建特色小镇实施方案》《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规划(2016-2030年)》《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72号文件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的通知》《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初步形成“1+N”的政策体系,打出了一套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组合拳。各地要根据当地工作实际,尽快贯彻落实省里的各项政策文件,尤其是要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农村承包土地和宅基地有偿退出、“村改居”等进行大胆探索突破,加快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市民化政策体系,为全面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按照试点三年工作总体要求,今年是“三年见成效”的关键年,要在提高试点突破性、实效性上下功夫,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做法。一是建智库。邀请省内外城镇化领域的相关专家组建试点专家委员会,帮助试点地区有序推进各项试点工作、改革创新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总结提升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二是扩试点。按照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公布的第三批国家试点通知要求,启动涉及我省的济南、淄博、烟台、聊城、诸城、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6个试点,开展第二批省级试点(曲阜、肥城、平邑、博兴),安排部署试点地区编制实施试点工作方案。三是推经验。集中组织一次已有14个国家试点和20个省级试点地区的巡回调研督导,安排部署各试点地区认真总结和深入挖掘试点经验,编制印发全省城镇化典型案例,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做法。四是强服务。列支1.56亿补助资金支持12个国家试点(每个1000万元)和6个省级试点地区(每个600万元)开展城镇化相关工作。探索建立“点带点”机制和“片区活动”机制,加强试点地区沟通交流,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五是搞评估。根据国家新增的工作任务,修订完善试点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监测评估工作,掌握和了解试点地区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试点取得实效。 (四)认真组织城镇化综合考核工作。城镇化综合考核工作对于准确了解和掌握全省城镇化发展现状,引导各地推进城镇化相关政策落地,促进全省城镇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是对20XX-2016年城镇化工作总体考核总结年,不仅要完成2016年度考核,还要对三年考核结果进行总评,所以大家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一是年度考核。4月上中旬,印发实施《2016年度全省新型城镇化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各市要根据有关要求和考核内容,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和准备支撑材料。省城镇化办公室将结合各市自查、省直部门核查和公众满意度调查,提出2016年度考核结果。二是综合考核。三年总评成绩将综合20XX、2015、2016年度城镇化考核情况和现场考核情况,按照因素法计算得出,其中现场考核环节是今年新增的内容,重点是对2016年度考核体系中的定性指标进行复查。对综合考核结果优秀的市,提请省政府授予“山东省适宜人居环境奖”。三是完善考核体系。借鉴吸收20XX-2016年度城镇化考核经验做法,研究提出20XX年至2020年城镇化工作考核体系,探索建立动态考核管理制度,将考核工作前置,采取年初布置、年中督导、年底总结的方式,以考核带工作,以考核促工作,充分发挥考核指标体系在科学引导、有效引领各市推进城镇化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全省城镇化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五)探索建立全省城镇化统计监测体系。城镇化率是反映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地区社会组织程度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准确真实的城镇化率,可以客观反映
t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