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至,定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煤业5000T/D少年扩建工程
工程地点:河南省
工程内容:水泥水泥磨系统电气,仪表,照明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粉煤灰库,水泥配料,水泥粉磨,水泥储存及散装及厂区路灯照明系统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5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特别对隐蔽工程的验收要通过监理报验,合格后方可验收,在没有移交业主前必须有保修措施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贰万贰千肆百 元
¥: 22400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1)发包人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承包人自行承担。
(2)发包人不向承包人提供机具,辅材,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4)承包人必需按发包人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5)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