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书
甲方(男): 乙方(女):
双方现准备登记结婚,为妥善处理双方的财产问题,避免影响婚后夫妻感情或将来可能出现的争议,特就有关婚前和婚后的情况约定如下:
一、财产约定
(一)房产
1、甲方拥有座落于 房产一套,面积 平方米。
2、乙方拥有座落于 房产一套,面积 平方米;
3、婚后若对该房产进行处置,重置财产中如包含该部份财产价值,仍属原产权人,不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若对该房产另行添附,其增值部分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二)动产
1、甲方拥有货币存款人民币 元,外币 元,股票市值 元。
2、乙方拥有货币存款人民币 元,外币 元,股票市值 元。
3、婚后货币存款不因存单到期另行转存而视作共同财产,因存款取得的利息收益仍归原存款人所有。
4、购买的股票在婚后交易中的取得的收益或亏损均视作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归原股票持有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婚后因婚前取得的知识产权或股权而取得的收益归知识产权人或股权人所有。
6、婚后双方继承或接受的赠予归各自所有,被继承人和赠予人有明示的遵照明示。
(三)贵重物品
贵重物品由双方各自拥有,婚后若对该部分财产变现,现金归原所有人。
(四)家庭财务
1、登记后,双方须向对方公开经济收入账目,不得少报、瞒报和漏报。
2、甲方方将工资卡、信用卡及现金等所有收入,交由乙方管理和支配。
3、乙方承诺在管理家庭的经济账目中,财务公开。
4、在单项家庭消费 元以上,须告知对方,并一起商定。
二、相互忠诚义务
(一)双方承诺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任何时候一方不得背叛对方,绝对不发生家庭暴力。如有违犯,按以下条款解决:
1、感情上,由忠诚方决定结束婚姻关系;
2、经济上,不忠方不能分得家庭共同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