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结算申请表
致:四川中成煤炭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砚山县国土资源局
申请事由:由我公司承建的砚山县八嘎乡政府后山滑坡、不稳定边坡治理项目工程,于2019年2月18日开工~2019年6月16日竣工,历时工期119天。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完毕并已提交业主和监理方审核,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工程通过试运行无质量问题及重大工程缺陷,现已具备工程竣工结算条件,特此申请业主及监理方对我公司实施的工程进行竣工结算事宜。为谢!
施工单位:重庆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14年7月30日
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监理单位:四川中成煤炭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业主单位审核意见:
业主单位:砚山县国土资源局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工程结算书
工程名称:砚山县八嘎乡政府后山滑坡、不稳定边坡治理项目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