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 议 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将本厂二楼202住房及加工厂一处租给乙方进行豆腐加工,租期 年,到期再订,合计租金每月 元整,水费每吨 元,电费每度 元,按实收取供汽费每斤豆 元,乙方在每月1-6日交齐豆渣每斤豆 元,由甲方统一收购并由甲方支配《包括卫生费、工商税务费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二、乙方已向甲方交齐的贰万元赞助费及QS证件费用,必须由甲方开具发票及公章,并保证从今起五年内不得以任何借口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三、甲方不得向乙方强行派送任何加工原料及生活用品《黄豆、石膏、泡敌、网布》均由乙方自由选取购,甲方无权干涉,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四、在租住期内乙方如擅自搬出,一切损失自负,如甲方以任何借口单方违约,则退还乙方贰万元以及搬迁的一切损失。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希双方自觉遵守,违者自负。
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