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厂租赁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把位于 的某某加工厂约2000平方出租给乙方经营,双方协商如下:
租赁期限:租赁期为 年,先付一年租金,后两年押金 万,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果遇到到加工货物还未来得及时处理可以无偿推延15天)。
乙方在 年 月 日先付定金人民币 整,剩余人民币 整的租金在 年 月 日付清。
甲方按现有的的生产设备交由乙方经营,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营加工,债权债务、水路、电路、电费、自然灾害一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在租赁期满,乙方应把原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某某机2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