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草案条款
承租方《甲方): 西安市 局
出租方《乙方):, 陕西 有限公司
一、合同标的物及租赁期限
《一) 租作标的
1、西安市碑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位于东大街 8 号商联大厦
5楼,面积 1961.71 平米,采取“窗口化”和“综合性”相结合的方
式,分为服务接待区、业务办理区、司法行政办公区。
2、提供相应内部停车位。
《二) 租赁期限
1、租期十年,按年支付租金,本次采购预算为一年,165 万。
2、租任期满,在与本合同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续
租房屋。甲方续租时,应提前 90 天通知己方,乙方应在接到甲
方通知后的 30 天内给予甲方明确答复。
二、合同价款
(一) 全年合同总额人民币 (大写) ~”元整 对”元),合
同总价包括: 租赁费、电费、水费、电榜费、冷热空调费、物业费、
停车费、其它费用及税费。
(二) 合同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
三、款项结算
(一) 甲方验收房屋后支付;
(二)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乙方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三) 结算方式: 乙方开具发票(按合同总价直开甲方),持成
交通知书、租赁合同、发票、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