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
出租人: 签订地点:
承租人: 签订时间:
第一条:租赁房屋座落于 ,间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X 日,共计 年 个月。
承租人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出租人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人民币 元/月;
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
第五条:押金(大写) 元整(¥: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承租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承租人。
第六条:承租人负责支付房屋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上网费、有线电视收视费和物业管理费等合理应缴费用。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用途: 。
第八条:租赁房屋的维修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修复。出租人应在接到通知后 x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承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承租人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人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的各项费用(大写) 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3、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出租人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承租人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2、出租人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承租人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承租人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月租金的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出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