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 甲方 ) :
承租人( 乙方 ) :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
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区 路
街(埠、里) _ 号 房号的房地产 ( 房地产权 证号
码 ) 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建筑
( 或使用 ) 面积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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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上到二二学下本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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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期限超过 20 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__( 月、季、年 ) 结算,由乙方在每 ( 月、
季、 年 ) 的第__“日前按 付款方式缴付
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 ( _币) 元保证金( 可
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 ), 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
之日将保证金 ( 退回己方、抵偿租金 )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