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 岗 实 习 协 议 书
甲方(实习单位):
乙方(实习学生):
丙方(学院系部):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高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 的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学生的专业技能,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就赴 公司顶岗实习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信守。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甲方职责和义务
1、甲方在不影响本单位正常生产和工作的前提下,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条件下工作,并明确乙方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2、甲方按照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内部员工的要求对乙方顶岗实习进行管理,并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具体事宜在第四条款中予以约定。
3、与丙方一起做好顶岗实习学生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以及职业道德教育,并委派企业专业人员对顶岗实习的学生进行实习指导。
4、实习期间,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