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大学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
甲方: 经济管理学院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实习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顶岗实习期间,毕业生要遵守纪律、遵纪守法。自觉接受学院组织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学校和实习单位有关安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每位学生要购买人身保险,否则不予安排实习。
第四条:由学校负责组织顶岗实习的毕业生,在实习期内,由于实习单位的责任,造成学生安全问题,由学校和学生共同向实习单位方追究责任。学生个人自主选择实习单位,如出现安全问题由学生自己负责处理。
第五条:学生到达实习单位后,应遵守国家法规法令;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仪器设备,如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均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六条:学生到达实习单位后,确需中途离开单位或终止工作,应事先在实习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并在离开前告知指导教师和辅导员,必须办理相关手续,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由此引发安全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七条:自己联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