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PE管材料供货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PE管材料供货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
1、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合同额(见明细)
材料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暂定总金额(元)
质量要求
备注
合计金额
(大写)
说明:(1)本价格不受市场及原材料的波动而变化,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不再作任何调整。
(2)以上数量为暂定量,按送货最终验收的实际数量结算。
(3)乙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均为优质产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标准的相关要求。
第二条:双方权责
1、甲方权责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进行抽检。
(2)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质量不合格的货物。
(3)甲方有权制定专人指挥车辆卸货以及对货物进行验收。
(4)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对乙方送到的货物及时验收,验收后在送货单签字确认。
2、乙方权责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本合同规定,按时提供货物,并确保所供物品的质量符合设计技术的要求。
(2)乙方必须向甲方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
(3)乙方送货车辆必须服从甲方指定人员的指挥。
(4)乙方应该积极协助甲方做好货物的质量检验工作。
(5)乙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没有质量瑕疵,免受本合同以外任何一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发生上述诉讼纠纷,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货款。
第三条:货物的质量
1、货物的质量标准:按甲方质量要求。
2、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货物,应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检方法和比例符合甲方要求。
第四条:货物的技术指标:所有的货物技术指标应符合甲方质量要求。
第五条:材料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按行业惯例。
第六条:材料的交货单位、交货单据、交货方法、运输方式、交货时问、交货地点:
1、材料的交货单位: 。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统一而完整的送货单据(单据应注明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材料的品种等),以便甲方核实乙方所供货物的数量。
3、交货方法:乙方送货到工地,甲方卸货。
4、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5、交货时间:分批下单,分批供货,常规产品下单后三天内货到工地,定尺加工产品下单后二十天内货到工地。
6、交货地点: 。
7、交货单位: 。
8、乙方必须随货提供的资料有(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合格证,检验报告及其他与货物有关的技术资料。所有资料必须满足甲方的报检需求,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数量为一式六份。
第七条:材料的检验和试验
1、乙方应按有关技术规范和IS09000质量体系要求,按适当比例对所供货物进行抽样检查或试验,检测合格后才可以向甲方发货。
2、在甲、乙双方对货物进行常规检测之后,甲方可以另行对乙方所供货物进行复试,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乙双方在协商同意的材料以后,乙方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被检测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时间内无条件更换货物,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注:双方协商用豪杰牌PE管,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
第八条:材料验收:
(一)数量验收
1、验收时间:货到工地前乙方应提前一天时间通知甲方有关人员组织验收。
2、验收手段:现场抽检,目测好仪器检测。
3、验收标准:按甲方质量要求。
4、验收人: 。
本条款约定的验收人对货物进行初步验收,只作为甲方对乙方供货数量是否符合本合同规定所进行的验收,对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由甲方另行组织验收。
(二)质量验收
1、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进行数量验收之后一周内,可以根据具体的材料质量要求,另行指定专业技术人员对材料质量进行验收,乙方必须派人协助甲方对其所提供的材料质量进行验收。
2、若质量验收不合格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要求,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更换货物,乙方的供货时间不另行计算。
第九条:对材料提出的异议或办法
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应在3天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并妥为保管。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天内予以书面及电话答复,无条件更换相应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逾期则应按双方的处理意见。
3、对乙方具有潜在瑕疵的产品,甲方通过外观或抽样检验作出并不符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的检验结论,并收货使用的,在合同规定的应对乙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时间范围内,未能及时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同意延长甲方对该产品提出质量异议的时间。
第十条:货款结算与支付
货到现场20天内甲方付清乙方所有材料款,如未付清货款,按银行贷款利息付给乙方。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
1、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所提供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
2、乙方在交付货物时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等单据。如果乙方不能向甲方交付以上单据,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第十二条:退货和补货
1、非因甲方原因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的,如果本合同约定的货物没有供应完毕,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向乙方退货,定尺部分不得退货。(注:甲方必须付退还货物运输到厂家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