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食药监管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xx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自查工作的通知》(xx办〔2017〕4号)要求,现将我区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各项目标任务,我局召开专门会议,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对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稽查局。先后制定完善了《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信用信息数据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明确了各相关处室的职责、具体任务及工作要求,确保工作开展
有组织、有部署、有分工、有成效,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规范有序进行。
二、强化执法监管,推进信用工作。
(一)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搭建信用体系建设智能化平台。针对信息化基础弱、程度低,平台不统一、信息采集渠道零乱等现状,重点组织对食品药品监管信用体系信息化平台进行论证,提出了具体建设意见。
(二)积极倡导守法诚信经营,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已经建立的信息采集、报送系统有效开展工作。围绕一个平台和许可认证、日常监管、检验检测、违法行为查处、信息公示等5个环节,初步建立起了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信用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了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产品研发、生产(加工)、销售、使用各环节基本数据。截止目前,全区共登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05059家(含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2446家);登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2652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599家(不含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经营企业);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5731家。
(三)在食品药品市场主体中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广大经营企业遵章守纪、诚信经营。一是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量化分级和星级评定等信息。组织开发了《xx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电子追溯系统》信息化平台,为570家企业分配了用户名和账号,已有177家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了产品追溯系统,480家食品生产企业实行了分类定级,及时对原有的《食品电子监管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并在互联网上启动运行,已有873家企业完成基本信息录入,本地生产的食品安全初步实现了源头可溯、去向可追、责任可查。目前全区已累计有10936家明厨亮灶改造,完成年度了计划的84%。先后对20999家餐饮单位进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动态评定, 68.2%的学校食堂完成了“扫C”任务,实现进位升级。及时发布“xx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温馨提示”,将银川市4295家上线餐厅已全部纳入日常监管。大力推进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先后有1.7万余家餐饮单位完成了“明厨亮灶”改造,赢得了经营者、消费者的一致认可。二是在药品经营企业积极推进诚信示范店创建活动,在医疗机构推进规范化药房建设,建立药品批发企业追溯体系,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以诚信挖潜力。三是开展全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依据18年度企业生产、监督抽检和监督检查的实际情况,采取“三评”相结合的方式,即:企业自评,市县局初评和xx局终评,对我区2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按照评定结果将企业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级,其中守信等级又分为A级、AA级、AAA级三个等级,合理对我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分级监管。四是有重点、有靶向地组织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食用农产品、食品小作坊、旅游景区和农家乐、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和定制式义齿等20多个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对16家食品生产企业、99家药品批发企业、26家零售药店开展了“飞行检查”,督促整改食品生产领域的问题隐患48条,依法收回了5家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证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四有两责”要求,督促指导市县两级监管部门先后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42729家次,发现和整改问题738个;完成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动态评定20999家;检查成人用品店434家;检查药品生产企业40家次;检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各类商铺867家,有力保障了“四品一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渠道公开药品、医疗器械日常检查信息1695条,公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27期,并跟踪做好风险项目的科学解读,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六是进一步完善“黑名单”“白名单”制度和有奖举报制度,累计受理群众咨询和投诉举报信息7503余件。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18年1月至今,全区累计立案789起,结案737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起,办结案件全部在公告栏或各级网站进行了公示。定期曝光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件,宣传诚信企业的经验做法,据不完全统计,全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媒体集中曝光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件30余起,产生了良好的执法办案效果,大力营造守信收益、失信惩戒、诚信自律的良好社会氛围。七是启动与有关各部门建立无缝衔接的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出现问题的风险。与公安厅、检察院联合制定出台了《xx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的规定》,与xx农牧厅签署了《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与xx卫计委、教育厅、民委等有关部门举行了“一对一”厅局联席会议,建立健全了监管衔接、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我局先后向“信用xx”平台推送处罚信息287条,提高了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监管效能,推进xx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息运用与联合奖惩,促进良好社会风气形成。
(四)强化信息化建设。积极争取将“食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