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粮食局放管服改革情况自查报告
我局按照市政府关于“放管服”工作要求,结合部门实际,认真对简政放权、权责清单、事中事后监管等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简政放权措施落实情况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要求,切实方便群众办事,我局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九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登记的经营者,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后,方可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将粮食行政许可的申请事项、审核流程、审核结果进行了网上公示,由法定办理时间45天,变更为30天。
不存在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和下放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情况
18年、18年,根据市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的要求,我局分别梳理编制公布了《xx市粮食局权力清单》和《xx市粮食局责任清单》,其中:权力清单36项,责任清单36项。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乌政办字[2016]169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计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监管企业名录库》。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理的通知》(内粮办发[2016]7号),我局制定了《xx市粮食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抽查事项、依据、主体、内容、方式及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