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人):
联系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被委托人):
联系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提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相关软件信息如下:
软件名称
版本号
代理权限
经双方约定,乙方代理甲方提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缴纳申请费用,领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为顺利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要的一切必要资料和支持。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办理相关委托事项,并及时反馈委托事项办理进展。
3、乙方对于甲方因委托事项提供的任何资料和信息有永久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与委托事项无关的第三方泄露。
4、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申请的全部资料后,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委托事项,于登记机关受理之日起 35个工作日将证书交付甲方,如遇特殊情况,办理时间将顺时推迟。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