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场地租赁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出租人)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该场地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标的
1、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面积为 平方米的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场地东以________ 为界,南以 为界,西以________________ 为界,北以 为界。
2、该场地的现有装修及家具、设施状况以及水表、电表、燃气表现数,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场地仅作为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________________
2、在租赁期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准许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场地的使用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该场地租赁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______日止。
2、免租期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在免租期间,甲方免除乙方在此期间内的(1) 租金;(2) 物业管理费;(3) 水、电费。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场地,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__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赁物的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场地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每月__________号至下月 号为一个计租周期月。
2、该场地租金 个月内不变。自第 个月起,租金每 个月递增 。
3、乙方必须在每月 号前支付当月租金。
4、该场地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支付地点为 。
第六条 租赁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1、甲方交付该场地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 )作为租赁保证金。支付方式同租金支付方式。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租金、水电煤气等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费用外,剩余部分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五日内无息如数返还乙方。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因使用场地而发生的水费、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费、燃气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金额承担,支付方式为 。
第七条 保险
1、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
2、乙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 。
第八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租赁物的装修改建
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场地;
(3) 甲方应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4) 甲方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5) 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亮照经营,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和责任;
(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物业管理、推广安排、促销安排;
(3) 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生产经营而产生的各项税费;
(4) 整个场地内外及所有建筑物外部(除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自有房屋内部)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十二条 转租
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场地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2、乙方转租该场地,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 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 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3、乙方转租该场地,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经本合同甲方签署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生效。
4、乙方转租该场地,甲方可从转租租金中获得收益,具体收益比例由甲、乙方另订书面协议商定。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个工作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证明,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3、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场地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终止
1、在租赁期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均构成违约。
2、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双方可终止合同且互不承担责任:
(1) 该场地占用范围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
(2) 该场地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场地,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 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 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场地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3) 利用该场地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租金达 日或水电等其他租赁费用达 日以上的;
(5) 因乙方的原因、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收回该场地的其他情况。
4、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意愿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迁离租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