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次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甲乙双方各自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双方公司在经营上互不干涉,不存在任何责任关系:
第一条:广告位租赁项
乙方在甲方所管辖区域做经营管理
乙方在甲方所管辖的指定场地摆放宣传帐篷、桌子等。
第二条:广告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
第三条:租赁费用
按天付方式:
元/天,时间 天。费用共 元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合作期间内甲方不得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类似的协议: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将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备案:
合作期间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小区各项公共管理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并配合小区的各项管理:
乙方须按时足额支付约定的广告位租赁费用:
第六条:合同期满
合同期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届时,如乙方需继续租用,则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同意后,重新签订相关合同,费用另行约定:
第七条:提前终止合同的约定
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本合同,如因城建,规划及甲方商业经营等需要必须终止合同时,甲方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乙方